关于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
第四届第一次理事会的决议
公会第四届第一次理事会于2021年5月18日下午在上海浦东假日酒店(东方路899号)三楼明厅召开,应到理事53人,实到理事49人,会议有效。
第四届第一次理事会审议并举手表决通过了《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、副会长选举办法》《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2021年度财务预算》《关于审议会员退会的议案》。
全体参会理事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,选举产生了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第四届会长1名及副会长10名。根据《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章程》,由第四届会长刘建平担任公会法定代表人。由刘建平会长提名、全体参会理事会举手表决聘任公会第四届秘书长章明。
特此公告。
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
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
版权所有: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 | 技术支持: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
公会微信号
投教基地微信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