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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第四届第一次理事会的决议


关于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


第四届第一次理事会的决议


  公会第四届第一次理事会于2021年5月18日下午在上海浦东假日酒店(东方路899号)三楼明厅召开,应到理事53人,实到理事49人,会议有效。


  第四届第一次理事会审议并举手表决通过了《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、副会长选举办法》《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2021年度财务预算》《关于审议会员退会的议案》。


  全体参会理事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,选举产生了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第四届会长1名及副会长10名。根据《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章程》,由第四届会长刘建平担任公会法定代表人。由刘建平会长提名、全体参会理事会举手表决聘任公会第四届秘书长章明。


  特此公告。


  附件:《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第四届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名单》


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

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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