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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“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界限及案例”专题讲座的通知
来源:公会秘书处


关于举办“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界限


及案例”专题讲座的通知


  随着金融消费者保护理念的不断深化,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受到广泛关注。实务中由于存在投资者与金融机构之间权利义务边界的模糊,导致因适当性义务履行问题引发的诉讼层出不穷。


  为此,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、陆家嘴金融发展局和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将于8月10日(周二)联合举办“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界限及案例”专题讲座(基金专场),特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宋向今主讲,从案例出发,具体阐述法院“卖者尽责、买者自负”的司法原则,通过司法裁判引导确立科学的金融交易规则,倡导正确的投资理念。具体安排如下:


  一、活动时间


  8月10日(周二)14:00-16:00(13:30开始签到)


  二、活动地点


  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3楼B5多功能厅


  三、活动议程


  13:30—14:00签到


  14:00—15:30主题讲座: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界限及案例》


  15:30—16:00现场提问


  四、参加对象


  1、公募基金督察长


  2、私募和基金代销机构负责合规的高管


  3、证券、基金、期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


  (每家限报1名)


  五、疫情防控须知


  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活动(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):

(1)活动前14天内有发烧、咳嗽、咽痛、呼吸困难、呕吐、腹泻等症状。

(2)活动前14天内来自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人员。 

(3)活动前14天到外省市出差返沪的人员,如到外省市其他低风险地区人员确实必须参加活动,凭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(上海本地医疗机构出具)并提供完整的疫苗接种证明。


  本次会议名额限定45位,请各会员单位于8月4日(周三)16:00前通过OA系统反馈报名回执,主办方将于8月6日(周五)以邮件和短信通知报名是否成功。



2021年7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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